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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国务委员会:撤销公共采购授标决定——海水淡化项目招标中的串通投标与透明性问题 (2024)

2026-08-12 · 阿尔及利亚 · 公共采购与行政法 · 案号 078432/2024

公共采购行政法司法审查建设工程阿尔及利亚

摘要

阿尔及利亚国务委员会(Conseil d'État)——该国最高行政法院——撤销了水资源部一项价值420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约合3.1亿美元)的海水淡化厂采购授标决定,认定评标过程存在系统性违规行为。在这项重塑阿尔及利亚公共采购诉讼格局的里程碑式裁决中,法院认为,第15-247号总统令《公共采购法》第82条规定的撤销理由不仅涵盖程序性缺陷,还延伸至评标本身的实质性不公平——包括对评分标准的人为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披露的利益冲突,以及开标后为使现任承包商获益而对技术评分标准的重新加权。

案件事实

2024年1月,水资源部发布了Cap Djinet(位于阿尔及尔以东60公里)一座日产30万立方米海水反渗透淡化厂的设计、建造和调试公开国际招标。该项目是阿尔及利亚"紧急海水淡化计划"的组成部分,旨在应对因降雨减少而加剧的长期水资源短缺。五家联合体提交了标书,包括由SUEZ Algérie牵头的法国—阿尔及利亚联合体,以及由Acciona Agua与国有工程公司EPE-Cosider合作牵头的西班牙—阿尔及利亚联合体。合同于2024年4月授予西班牙—阿尔及利亚联合体。

未中标的SUEZ牵头的联合体向阿尔及尔行政法院提起紧急撤销申请,指称五人技术评标委员会中有三名成员在Cosider子公司持有未披露的股权,且技术评分矩阵在开标后被修订——将膜技术经验权重下调(该领域SUEZ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将本地土建能力权重上调。行政法院驳回了申请,理由为投标人未穷尽《公共采购法》第165条规定的强制性诉前调解程序。SUEZ遂向国务委员会提起上诉。

核心法律问题

国务委员会确定了三个原则性问题:(1)《公共采购法》第165条规定的诉前调解要求究竟是一项管辖权障碍,还是仅为一项可受理条件——当申请人证明存在不可弥补的损害风险时,该条件可否被豁免;(2)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利益冲突是否构成第15-247号法令第82条项下的撤销理由——若构成,适用何种证明标准;(3) 开标后修订技术评标标准——无论是否存在恶意——是否违反阿尔及利亚行政法下透明度和投标人平等待遇的基本原则。

判决

国务委员会一致裁定上诉成立,推翻行政法院裁决,并完全撤销采购授标决定。法院认定:

(1) 第165条的调解程序是一项可受理条件,而非管辖权障碍。当申请人证明调解程序无法提供有效救济时——本案中,由于工期紧迫,合同将在调解结束前实质履行——国务委员会可直接行使其撤销管辖权。法院援引了阿尔及利亚宪法第160条关于有效司法保护的一般原则。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实体中持有未披露的财务利益,构成足以使整个评标过程归于无效的重大缺陷——无论是否证明确实存在偏见。法院采取了客观标准:一个知情合理的观察者会得出存在真实偏见可能性的结论。未披露的股权持有情况满足该标准。

(3) 开标后重新加权技术评分标准——将膜技术权重从30%降至15%,将本地土建能力权重从20%提高至35%——违反了评分标准不可变更原则(intangibilité des critères),法院将该原则提升为阿尔及利亚公共采购法的基本原则。法院认为,该原则的违反与采购实体的动机无关;开标后修订评分标准这一事实本身即足以构成撤销授标决定的理由。

意义

这是阿尔及利亚国务委员会十多年来最重要的公共采购裁决,也是首次明确阐述评标委员会成员利益冲突客观标准的判决。该决定使阿尔及利亚行政判例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2011年)以及法国国务委员会在SMIRGEOMES案(2008年)等案件中关于授标标准不可变更性的立场保持一致。

对阿尔及利亚建筑与基础设施行业——该行业每年公共合同金额超过12000亿第纳尔——而言,该裁决具有直接的实践影响。采购机关现在必须在评标委员会召开会议之前建立正式的利益冲突申报制度,且必须在开标前最终确定所有技术评分标准,开标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阿尔及利亚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国投标人获得了一项强有力的新执法工具:在证明紧急性的情况下可绕过调解要求。阿尔及尔的实务律师已报告称,采购实体为使其招标程序免受未来挑战而提出的预防性信息披露请求激增。

该裁决还具有更广泛的区域性意义,因为包括突尼斯和摩洛哥在内的多个马格里布国家的公共采购框架均以法国行政法传统为蓝本,其各自的行政法院可能会将此决定视为有说服力的权威参考。

"公共采购程序的廉正性并非程序上的奢侈品,而是国家行使公共资金支出权力所依赖的条件。当评标委员会的中立性受到损害时,授标决定即为无效——并非因为结果一定错误,而是因为程序已丧失了其合法性。"——国务委员会诉讼庭庭长 穆罕默德·拉尔比·贝勒卡塞姆博士